五岁时记住不少事情。在会全栈村,第一次看到疯子,也第一次丢掉了自己喜欢的花上衣。
记得那天是个夏日晴朗的好天,下午我领3岁的妹妹去村外不远公路桥下的小河边玩耍。因为天气热,不知怎的,就把身上穿着的一套白底儿、带有棕色小枫叶的衣服脱下来,蹲在河边按到清澈的河水里去“洗”。玩耍的河段是一段不急不缓的溪流,我把上衣按在水里,提起又放下,放下又提起,觉得好玩。玩着玩着一个不小心,衣服脱了手,一把没抓住,眼睁睁的看着它被水带到下游,慢慢地不见了。
妈妈那天本打算带我们去白山镇去玩,一听说我把花上衣“洗”没了,气不打一处来,打了我一顿不说,做为处罚,把我扔在家里不许跟着她去白山镇玩了。
东西是不能随便丢的,即使不是故意的,也要受到惩罚——我感谢母亲让我懂得了这个道理,一直记了快5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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